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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NTRACT OVERVIEW

合約重點說明

以下為合約重點摘要,協助客戶在簽約前快速掌握關鍵條款方向;正式權利義務仍以雙方簽署之書面合約為準,如摘要內容與正式合約有出入,以正式合約及業務口頭確認為準。

01 · OVERVIEW

合約總覽

簽約後價格與內容原則

合約簽訂後,工料項目原則上不再調整。若簽約後一個月內尚未能開工,或工程進行中已逾一個月未依約定進度推進,則不受此「不調整」原則限制,雙方可另行協議處理方式。

設計變更與工期展延

若因設計變更,導致原定部分或全部工程須暫停施作,合理的工期展延將由雙方協議決定,確保工程進度調整有共識、有依據,而非單方認定。

已施作項目的變更處理

工程進行中,若客戶(甲方)對已施作或已備料的項目希望變更,涉及的已實現成本、半成品及拆除費用,將由本公司(乙方)提出報價,經客戶確認後才進行變更;因變更而產生的廢棄項目,其已訂購成品、半成品費用將依合約單價計算,由雙方協議處理。

02 · WARRANTY

保固與免責範圍

保固期間:一年(自完工驗收日起算)

保固期間的處理原則

  • 保固期間內,確定為產品或施工品質問題者,提供免費修理與維護,必要時進行局部維修。
  • 若因使用不當,或屬下方免責條款所列情況而造成損壞,可為客戶修復、更換,但需收取材料費與相關維修費用。
  • 超過保固年限後,仍可協助修復、更換,並收取材料費與相關維修費用。
  • 若產品經非本公司授權人員維修,本公司不承擔相關責任。

塗料產品免責條款

以下情況不在保固範圍內:

  • 因房屋本身結構或管線滲漏水,或底材吸收率、濕度不同導致的成色變化。
  • 因地震、屋齡、結構等因素導致的表面開裂。
  • 使用酸鹼類清潔品、蒸氣吸塵器等不當清潔方式造成的表面損傷。
  • 螺絲、釘子、鐵件等尖銳物品,或家具碰撞造成的刮痕損傷。
  • 疏忽、意外、不當使用,或火災、淹水等天災造成的損壞。
  • 砂石或其他研磨物、昆蟲,或未依正常方式保養造成的亮度降低、刮痕或污漬。
  • 施作前底材未做適當防吸收處理,導致完工後出現剝離、吐色等現象。
  • 樣品與實際成品在顏色、花紋上的自然差異。
  • 鋼琴、冰箱等重型家具長期重壓造成的局部凹陷。
03 · ACCEPTANCE & DISPUTES

驗收與爭議處理

驗收通知方式

工程完工後,本公司可透過口頭、電話、簡訊、通訊軟體文字訊息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客戶辦理驗收;客戶接獲通知後,應會同本公司完成驗收程序。

瑕疵修繕期限

驗收發現瑕疵者,本公司應於雙方書面約定的期限內完成修繕;若逾期仍未完成,經客戶催告後仍未修繕,客戶可另行委託第三方修繕,所生費用得由本公司應收款項中支應。

違約金與付款義務

若本公司未依約定期限完工,將按工程總價每逾期一日課以千分之二的遲延違約金,違約金總額設有上限,以工程總價的一定比例為限(實際比例請洽業務確認合約條文);反之,若客戶未依約付款,經催告後仍未履行,本公司亦得依相同標準請求遲延違約金,並得暫停施工。因客戶因素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導致的遲延,不適用此違約金條款。

爭議調解與管轄

因合約發生爭議時,雙方得向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、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或法院申請調解;如涉訟,雙方合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04 · WORKING TOGETHER

客戶配合事項

案例宣傳授權

客戶同意本案得作為本公司案例參考,相關個人資訊得刊登於官方網站、Facebook、Instagram、Google 及其他行銷通路。若客戶有特別考量,可於簽約前與業務討論調整方式。

保密條款

雙方對於因本合約所知悉的對方秘密資訊,均負有保密義務,不得對外洩漏;若有違反,應賠償對方因此所受之損害。

契約終止時的材料處理原則

若合約終止,尚未施作的工程將依估量費用項目、契約圖說及實際樣式等結算;本公司已預先訂購、屬客戶特別訂製或已經客戶簽認代購之材料及設備,由客戶收購並支付費用;非屬前述情形者,則由本公司自行負擔,客戶亦可選擇協議購買。此外,本公司自備且尚未完全付款結清的裝修材料,於款項全部結清前,所有權仍屬本公司所有。